受理条件
1、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进行一次提交;
2、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每三年进行一次提交;
3、 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交通违法行为全部清理完毕;
4、 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
5、 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许可条件。
提交时间
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
提交资料
1、县级或者部级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需本人签字;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申请人不能到场,需提交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人和代理人共同签名的身体条件证明表。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备案的医院体检;
第二步:窗口受理,打印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回执给申请人。
办理地点:支队车管所、新化大队车管所、冷水江大队车管所、涟源大队车管所、双峰大队车管所。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温馨提示:校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车管所接受审验时,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交管部门许可的医院体检流程 扩展
1、车主需要先找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如果是不符合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也是不合格的,车主需要预约周一到周五。
2、车主到达指定的体检中心后,领取一份体检表,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然后就可以进行体检了,如果人多的话,车主还需要排队。
3、不同体检项目的顺序是不一样的,但是项目大致是身高、体重、视力、有无色盲、听力、肢体习惯等。
5、体检完成后,需要采集车主的人像,就可以打印体检证明,然后将证明交给车管所即可。